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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喜歡我》. 第1章 再見

「我,洛芸依,不.幹.了!」

對着主管抛下這幾個字之後,我馬上回到座位,打開電腦,也不顧旁邊同事的眼光,以九秒九的速度把辭職信寫好,想也不想便直接發了給主管,沒有一絲的猶豫。

拿起手袋,頭也不回的直接往外走。踏出公司大門的一刻,一絲陽光正灑在頭頂,我下意識的抬了頭望過去,用手遮了一下,有點刺眼。

久違了的陽光。

過往一直是天才亮了不久便去上班;到下班的時候已經日落西山很久了。這一種不見天日的生活,持續了三年多。

唯一好處是皮膚容易維持白皙狀態。

在大機構工作,如果你表現得太有能力,往往最麻煩的案子總是往你身上推;不喜歡玩政治遊戲的話,更加因為要在各方利益中找到自身落腳點不得不耍點手段,在週旋中壓得自己透不過氣來,從而迷失了自我。

這樣子的生活過得毫無意義。

做的是讓富人愈富的買賣,當然也因此我的生活質素變得挺不錯。可以隨意出入米芝蓮餐廳,吃昂貴的精緻料理,結賬時候眼也不眨,還有餘錢買名牌包、出入spa,每年數次五星奢華渡假把已經累得碎成一片片的自己黏好縫合,再問一下這到底是為了甚麼。然後回去繼續出賣時間腦袋和靈魂,一直與時間競賽,追趕併命,慢一秒也覺得對不起這個社會。

無限輪迴。

午夜夢迴,有些時候不禁唏噓地問,這樣算是活著嗎?我又得到了我想要的嗎?

回想更年輕的時候,覺得自己的人生像風。不停留,飄過了,不留痕跡,瀟瀟灑灑,輕輕鬆鬆。

那時攢夠錢,就把工作辭去,花一年半載四處遊歷,看遍山河。

錢花光了,便回來找工作,賺錢準備下一次的出逃。

想念年輕時像風一樣的日子。

「你既然想念,倒不如再實行一次?」閨蜜勸我。

也不是不可以。但人總是在年紀愈來愈大的時候,會容易被生活裏的柴米油鹽束縛。要放下,也非易事。

「把備用資金算好了,那不就行了吧?就當作是放個長假吧。你這個人有手有腳的,還怕休假回來找不到工作不成?」一言驚醒。「你不是說一直以來就有一個心願,想去一個小地方當義工嗎?我成全你。」

早年我曾經很想花一段時間在別的地方生活,做甚麼都可以,不為錢,只求將自己所學的供獻出去幫助別人,讓自己覺得還算是個有用的人,而不只是一個奴才、金錢的奴隸。這樣才算是⋯⋯活着,而不是單純的「生存」。

在慈善機構工作的閨蜜塞了一個電話號碼給我。「你去聯繫這個人吧。他那邊要人。」

那到底是巧合,還是天意?上天聽到了我的內心聲音了?

人常說,只要你願意問,就會有所得著。

接下來的時間,我打了幾通電話,見了幾個人,就決定了未來幾個月在中國東北方的山市經歷秋冬兩季,為一間非營利機構旗下的實驗社會企業做培訓工作。

那個地方靠東北,蒙古族為當地最大的少數民族,也有滿族。對於一個在西方文化環境中長大的我,而且說話、生活方式習慣都屬於比較西化的我,那應該會是一個新鮮的體驗吧。

我被告知,先找點機會多練練普通話。那邊的老總是海歸,主要說英語,平常他的助理和副手會幫他翻譯。我去了也應好好準備,反正除了他們仨,都沒有誰能聽懂英語。

果真是大挑戰。

開了一瓶被譽為「香檳界勞斯萊斯」的克魯格,我邊喝邊收拾行李,在大背包裏塞進了我的名牌牦牛絨毛衣和小山羊絨圍巾去迎接北方的寒冷,外加一件過膝的大牌鵝絨羽絨服和一件厚外套,那算是準備好前往兩千幾百多公里以外的目的地了。

當閨蜜看到我塞進背包裏面的衣飾之後,忍不住恥笑:「你不覺得你人很矛盾嗎?拿個髒背包去又窮又小的地方但帶着最貴的衣裳,你就不怕弄髒弄臭心疼了?你別忘了在他們的小餐館吃完飯出來整個人都是食物和油煙的味道!而且那邊的人哪會懂得你穿的是甚麼。」她大笑。

「那是食物很香的味道好嗎?髒倒是不怕,反正衣服買回來是用來穿的,而且我挑的這些都是看不到品牌。我只是怕會格格不入,但是我又怕冷⋯⋯」

「你怕格格不入?算了吧你,你甚麼時候在乎過別人怎樣看你?」

倒也是。在乎的話我工作上也爬不到今天這個位置。我只聽自己內心聲音。我是甚麼人不應由別人去定義自己。

反正別人要怎麼說怎麼看,我管不了。嘴長在別人口中。我對自己問心無愧就夠了。

小時候我就被說是自由的靈魂。我很記得初三那年,便有一位同學突然間跟我說,我給她的感覺就像是到處漂泊闖蕩江湖那些無拘無束的浪子,因為別人在意的俗事,我都好像不大感興趣。

但是⋯⋯無拘無束,卻是有點久違了。而且,現在的我,變得是一個大俗人。

是因為生活的磨練嗎?

還好仍能保留一點點的自我,有些時候就是要聽從內心的感覺,才會覺得,自己還算活得像個人。

我蠻期待這次旅程的。

「格格不入的不是指我身上的東西,我有這麼膚淺的嗎?」我抗議,「我是指我跟身邊的一切不能融入⋯⋯」聞着克魯格的花香、梨香、柑橘香和帶點烤麵包的香味,入迷地看着開了好一會兒但氣泡仍然細膩的淺金黃色液體,過了好一會兒到最後才依依不捨的把酒杯裏最後一滴酒乾掉。

「反正⋯⋯我就是感覺會有『文化衝擊』。」我托著頭,「他們那邊說了,除了大老闆、副總和他的翻譯,完全不能跟其他人說英語,他們會聽不懂,而且那邊也應該沒有做外國菜的餐廳吧,每天三餐都是吃中餐,那麼單調的生活⋯⋯」要跟我的牛角包三文治沙律牛排法國大餐魚生壽司懷石料理等說再見了。

「你就只懂得吃⋯⋯」閨蜜對我嗤之以鼻。

「民以食為天!」我只得回嗆她。

我低頭沉思,「我是外來客,總得找個方法去適應融入他們的生活,才能好好感受和享受這個旅程吧。」

有人說,要好好認識一個地方、要旅行過得愉快有得著,就要放下自己的「家」才出發。

放下偏見,放下既有的認知,放下自我,不以自己出發,帶著開放的心,以同理心去理解身邊的世界,將自己「放在他們的鞋裏」,才能更好地去感受當地文化和風土人情,讓自己有所成長。

我曾經讀到一段話,說在古希臘,有人跟蘇格拉底抱怨說旅行沒好處。這位偉大的哲學家給他的回應是,你把自己帶在身邊,還想要得到甚麼好處?

說到底,到異地是為了改變視野與角度去刺激一成不變的生活令它變得有趣;但一直把家中的自己帶在路上,不論去到哪裏,生活是不會改變的,因為你仍會是處於「家」的那個狹隘環境中。

「你現在別想了,反正明天便出發,走著瞧吧。」

也只能這樣。

突然間,電話響起。閨蜜看到來電顯示,搖了搖頭,躲到洗手間去了。

是子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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